2018年8月31日 星期五

日本17歲少女意外懷孕,委託18歲男友將其殺死,警察問其原因竟然是…




東京新青年


沒有人比我們更了解日本


去年5月4日,東京都台東區的一所公寓發生火災,一名女高中生佐藤麻衣(17歲)被燒死在房間內。



當時,救護車趕來,發現佐藤麻衣已處在意識不明的狀態,隨後就被確認了死亡。原本以為是由於火災意外死亡,然而,5月13日,警方卻逮捕了佐藤麻衣的男朋友辻脇拓彌(當時18歲)。



兩人都是東京都立忍岡高中的學生,據兩人的好友表示,兩人從同學發展成為戀人,關係一直很好,經常能看到兩人在女生的公寓前有說有笑。




不過,兩人父母管得都比較嚴,辻脇拓彌經常是從陽台翻進佐藤麻衣的房間的。


辻脇拓彌被逮捕時,他的朋友都不相信是他殺的人。朋友對他的印象都不錯,樂於助人,人很溫柔、認真。



就是這樣一個在朋友眼裡的好孩子,竟然出手殺死了自己的女朋友?


辻脇拓彌對事情的回憶是:


5月3日,兩人約在錦系町見面,看了電影后在網咖里待了2小時。


下午8點半左右,辻脇拓彌送佐藤麻衣回公寓,那天佐藤的爸媽剛好外出旅遊不在家。



之後辻脇拓彌給佐藤麻衣發信息,發現她一直沒有回,心裡很擔心。


5月4日早上8點,辻脇拓彌來到佐藤麻衣家。


8點34分報警稱著火了,救護車趕來時發現佐藤麻衣已死亡。


說起來,第一時間報警的就是辻脇拓彌,電話中很焦急地喊著「著火了!著火了!人還在裡面!」。




但是,直到救護車來,辻脇拓彌都沒有慌張的樣子,還蹲坐在旁邊和鄰居聊天……


因為辻脇拓彌自己也受了輕傷,所以住進了醫院。不過因為給警方的說明中存在很多疑點,警方原本想等他出院後再詳細了解一下,辻脇拓彌卻在這時自己承認了人是他殺的。


5月13日警方以涉嫌殺人逮捕了辻脇拓彌。


在接受調查之初,辻脇拓彌供述自己是用手掐死佐藤麻衣的,但是根據司法解剖的結果顯示,佐藤麻衣的脖頸處沒有被勒過的痕迹。


相反,在佐藤麻衣的肺部檢出了大量的水,疑似是辻脇拓彌將佐藤麻衣的臉摁進浴缸內致其溺水而死,同時為了銷毀證據所以放火燒了房子。



佐藤麻衣的公寓


而且,警方發現辻脇拓彌在網上檢索過「道路邊生長的毒草」、「油燃燒」、「用油點火的方法」等關鍵詞。


……


這個案件在時隔一年多的昨天,也就是8月29日,迎來了第一次公判。


而在法庭上我們聽到了讓人大跌眼鏡的供詞:「是她拜託我殺了她的。」




以及,當時17歲的佐藤麻衣已經懷孕了……



一下變成了一屍兩命。


辻脇拓彌與佐藤麻衣是2016年7月開始交往的,2017年5月佐藤麻衣發現自己懷孕了,5月3日被殺害。


如今死者已無法再為自己申辯,初公判的焦點集中在是否是委託殺人


辻脇拓彌承認是自己殺害了佐藤麻衣,但是,是受佐藤麻衣委託的。


辻脇拓彌是這麼說的:她告訴我她懷孕了,怕我生氣,所以請求我殺了她



「她一直說著拜託了,等我意識過來的時候,手上已經使了力氣。」



而對於放火銷毀現場,辻脇拓彌的辯護律師稱:放火偽裝成火災是死者佐藤麻衣提議的,被告原本是想跟著一起死的,但是因為煙太嗆了,所以沒死成。



簡單來說,就是把所有罪責都推到了不能開口的死者身上,自己只是迫不得已的實施者。



前面也說了,審判的焦點在於是否是委託殺人。因為量刑上會有很大的不同,如果判定為委託殺人的話,法定量刑處以監禁6個月以上到7年以下不等。




而且,因為兇手未成年(犯案當時18歲),所以還受少年法的保護,主流媒體對兇手的姓名和畫像都是沒有公布出來的。


可是,案件發生後,在網上引起了軒然大波。現在網上流出的畫像和姓名都是網友人肉出來的。


「未成年犯罪」在很多日本人心裡幾乎是一個一點就炸的詞,因為過去有太多殘忍至極的兇殺案,因為兇手是未成年,最終的量刑太輕,讓殺人的成本變得很低。



1997年 酒鬼薔薇聖斗事件


人們已經不是第一次討論想要修改少年法,而推動一個法案的修定又要賠上多少的性命。


「放火と殺人をやっておいて、少年法を適応はあり得ない」


「放火、殺人就不應該適用少年法」


「被害者は名前が出て、加害者は名前が出ない」


「被害者的名字登了出來,加害者的名字卻不登出來」


「少年法ではなく刑法で裁くべき」



「不應該用少年法,應該用刑法制裁」


在未成年殺人的案件中,至少有兩起震驚了全日本,一起是1997年發生的「酒鬼薔薇聖斗事件」,還有一起是發生在更早的1988年的「女子高中生水泥埋屍案」。



1988年11月25日受害者古田順子(17歲,高3生)遭宮野裕史(犯案時已滿18歲)為首等人以汽車隨機擄人,先製造假車禍再以護送為由,拐騙受害者上車,後監禁凌虐長達41天。直到受害者死亡再以汽油桶灌水泥方式將屍體棄置於海邊。


犯案的四名少年最終獲得的刑罰分別為:


宮野裕史(現改名為橫山裕史),被判20年有期徒刑


小倉讓(現改名為神作讓),被判5-10年不定期徒刑


湊伸治,被判5-9年不定期徒刑


渡邊恭史,被判5-7年不定期徒刑


當時,做出最終判決的東京高級法院,也在庭上闡述了自己的意見:


「本案因為作案人均為未成年人,所以依法進行從輕判決。儘管與成人犯罪的刑罰相比,這一判決似乎過於寬宏大量,但本著拯救和教育青少年為目的,本庭認為這一判決是合適的。」


少年法存在的初衷,是希望給未成年人一個改過自新的機會。


然而,魔鬼從不回頭。


2018年8月19日,在琦玉縣川口市發生一起殺人未遂事件,警方逮捕了一名45歲的男子。


而他就是30年前「女子高中生水泥埋屍案」的兇手之一,湊伸治。



你瞧,魔鬼轉個身,依然是魔鬼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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