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網上流傳著一句話,「小孩子長到和桌子一樣高的時候,麻煩就開始了」
孩子長到和桌子一樣高,正是兩歲左右,英文中對此早就製造了一個專門的片語——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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幼兒到2歲左右會有一個反抗期,對父母的一切要求說不。經常任性、哭鬧、難以調教,這個階段,就叫做「恐怖的兩歲」!
其實時間不一定局限在兩歲,這是一個從一歲半到三歲多的範圍,不同孩子子「鬧」的時候也會有所不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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陷陷兩歲半了,兩周前還是個溫順乖巧的孩子。這兩個星期,陷陷好像變了一個人,鬧得太厲害,父母有幾次差點動手修理她。究竟有多離譜,看看下面的情景再現
吃飯的時候端著碗拿著湯匙,不吃也不含飯。但也不給收不讓喂,僵在那裡以小時為基本計算單位。
帶去小公園玩,公園裡的遊戲設施她不想玩,也不準其他孩子玩。別的孩子連碰都沒碰她,就莫名其妙哭起來了。
這個階段孩子經常會有無理的要求,假若家長不答應,便會馬上情緒失控,大吵大鬧,有些甚至會用手打人。小格雷就曾經不止一次,在街上看見一些幼兒,一邊哭喊一邊用手打人。如果你怕麻煩,答應了他的要求,他的情緒可能會稍微平復一點,但是這只是噩夢的開始。因為,他會認為這哭鬧的方法,是有效爭取方法,他也會反覆地用來對付你,直到父母屈服為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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孩子經常遇到這種情況,這分鐘做著一件事,但下一分鐘可能被叫去做別的,什麼都無法自己控制的感覺,其實很令人心慌。兒童心理學家證實,這種心慌的情緒,會帶給孩子無形的心理壓力。導致情緒不穩定,漸漸地形成「唱反調」的局面。
2歲的孩子「自我」開始急遂發展,孩子急於探索、認識這個世界。並且透過挑戰界面、滿足慾望,來定位自己。
這個時候幫助孩子,需要一招:選擇!讓孩子擁有做決定的權利、所做的決定收到尊重,孩子才能感覺到自己是一個獨立的個體,擁有獨立的生命!
不能全給孩子決定
給孩子選擇並不意味著所有的事都要給孩子決定。人生大事孩子還沒有判斷的能力。但是生活中總有許多 零零碎碎、雞毛蒜皮、無可無不可的小事,爸媽可以適時的出出選擇題給孩子練習練習!
爸媽千萬不要矯枉過正,以為什麼事都給孩子選擇的機會就算是表現對他的尊重,殊不知當「選擇」失去了新鮮感,就容易變成一種負擔。
引導選擇
要孩子加件衣服,直接說:「穿件衣服吧!」玩得正起勁的孩子絕對想都不想就回答:「不要!」
那我們試試:「你要穿你最愛的那件足球外套?還是很可愛的那件恐龍外套?」選項中不露痕迹地加入誘因,贏面更大!
需要「冷靜」與「堅持」
冷靜,就是不要以暴易暴,有些父母看見孩子發脾氣,他們也會失控,用高聲呼叫來制止孩子,到頭來,孩子自然會認為尖叫是一種可被接受的行為,而有樣學樣。
堅持,就是不要因為孩子的眼淚和鼻涕,而放下自己的立場,要知道你一旦投降,以後要取得勝利,就難上加難了!
小格雷有話要說:
如果跟孩子說不要再玩手機了
孩子回答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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